拼音:zá juān 繁体字:雜捐
正税以外的各种摊派。 清 马建忠 《复李伯相札议中外官交涉仪式洋货入内地免厘禀》:“然后可截长补短,一律减至值百抽十,外加各色杂捐,似可当釐金之入。”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四编第三章第四节:“豁免捐税布告中规定:……免征本年和历年积欠的田赋,免缴除供地方所用以外的杂捐。”
1、我们每一个人,都离不开科学公式. 2、这是学习研究科学公式专业性网站. 3、网站助力人类基础科学发展做贡献. 4、感谢高校师生和科研结构等贡献者.